现今社会,很多市民都在为买房租房而奔波,因为就目前的房价来说,并不是很多市民能承担的下的,而公积金的政策出台就是为了替市民减轻分担的,据公积金小编获得得最新消息,西藏日前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服务百姓。
重新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关于林芝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内容关于拉萨市公积金最新政策昌都地区公积金个人贷款暂行办法政策阿里地区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内容调整日喀则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小编通过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至于详细的调整内容是怎么样的,具体请查看以下全文。
为进一步提高西藏缴存职工住房的消费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将分别从五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调整,包括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人缴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20倍等。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林芝地区缴存公积金详情住房公积金日喀则缴存须知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缴费介绍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详情山南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大家一直都在关注的问题,在这里,公积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西藏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办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调整日喀则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林芝办理贷款须知住房公积金昌都地区贷款介绍办理阿里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